卷九 遁甲
五子遁元
甲己之日,夜半生甲子。乙庚之日,夜半生丙子。丙辛之日,夜半生戊子。丁壬之日,夜半生庚子。戊癸之日,夜半生壬子。
阳遁遁元 仲孟 季
阴遁遁元 仲孟 季
坎 冬至一七四 小寒二八五大寒三九六
艮立春八五二 雨水九六三惊蛰一七四
震春分三九六清明四一七 谷雨五二八
巽立夏四一七 小满五二八芒种六三九
离夏至九三六 小暑八二五大暑七一四
坤立秋二五八 处暑一四七 白露九三六
兑秋分七一四寒露六九三霜降五八二
乾立冬六九三 小雪五八二大雪四七一
阳遁冬至后第一甲子为上元,第二甲子为中元,第三甲子为下元。逆布三奇,顺布六仪。
阴遁夏至后第一甲子为上元,第二甲子为中元,第三甲子为下元。顺布三奇,逆布六仪。
阳遁元用坎、艮、震、巽四卦,四卦各四十五日,十二气,合一百八十日。
阴遁元用离、坤、兑、乾四卦,四卦各四十五日,十二气,合一百八十日。
五日六十时为一元,五日竟一气,一气用一元上中下阴阳二遁,三百六十日当一岁之用。其五日四分之一各用中元,以通余闰,始终用之。然则冬至闰余二五八。
经曰:以通闰余,始终用之,各用二五八,是已五日之内,与日合者。
凡用遁之法,当知九星,明九宫,定八门,审直符、直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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