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百一十二 纪传部·传十
郑又玄
郑又玄者,名家子,居长安中。其小与邻舍闾丘氏子,偕学于师氏。又玄性忄乔率,自以门望清贵,而闾丘子寒贱,往 往戏而骂之曰:尔非类,而与吾偕学,吾虽不语,尔宁不愧于 心乎!闾丘默有惭色,岁余乃死。又十年,又玄明经上第,补 蜀州参军。既至官,郡守命假尉唐兴。有同舍仇生者,大贾之 子,年始冠。其家资产万计,日与又玄宴游,又玄累受仇生金 钱之赂,然以仇生非士族,未尝以礼貌接之。一日,又玄置酒 高会,而仇生不得预。及酒阑,友谓又玄曰:仇生与子同舍, 子会宴,而仇生不预,岂其罪邪?又玄惭而召仇。既至,又玄 以卮饮之,生辞不能引满,固辞。又玄怒骂曰:尔市井之氓, 徒知锥刀,何僭居官秩耶!且吾与尔为伍,尔已幸矣,又何敢 辞酒乎!因振衣起,仇生惭耻而退,弃官闭门,月余病卒。
明年又玄官罢,侨居濛阳,而常好黄老之道。闻蜀山有吴道士,又玄高其风,往而诣之,愿为门弟子。留之且十年,未 禀有所授,又玄稍惰,辞之而还。其后因入长安褒城,逆旅有 一童子,十余岁,貌秀而慧,又玄与语,机辩万变,又玄深奇 之。童子谓又玄曰:我与君故人有年矣,省之乎?又玄曰:忘 之矣。童子曰:吾生闾丘氏,居长安中,与子偕学,而子以我 为非类,骂辱我。又为仇氏子作尉唐兴,与子同舍,受我厚赂, 而谓我为市井之氓,何吾子骄傲之甚也!子以衣缨之家,而凌 侮于物,非道也哉!我太清真人也。上帝以尔有道气,使我生 于人间,与汝为友,将授汝神仙之诀,而汝轻果高傲,终不得 其道。吁,可悲哉!言讫,忽不复见。又玄既悟其罪,而意以 惭怍而卒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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