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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四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4-11-14 23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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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百一十七灵验部一

广成先生序


  道之为用也,无言无为;道之为体也,有情有信。无为则任物自化,有信则应用随机。自化则冥乎至真,随机则彰乎立 教。《经》曰: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。此明太上浑其 心,而等观赤子也。《书》曰:不独亲其亲,天下皆亲,不独 子其子,天下皆子。此明圣人体其道,而慈育苍生也。恶不可 肆,善不可沮,当赏罚以评之。《经》曰:人之不善,何弃之 有。故立天子,置三公,此圣人教民舍恶从善也。又曰:为恶 于明显者,人得而诛之;为恶于幽暗者,鬼得而诛之。又曰: 为善者善气至;为恶者恶气至。此太上垂惩劝之旨也。《书》 曰:惟上帝不常,作善降之百祥,作不善降之百殃。此圣人法 天道,祸淫福善之戒也。由是论之,罪福报应,犹响答影随, 不差毫末。岂独李、释言其事哉!抑儒术书之,固亦久矣。宣 王之梦杜伯,晋侯之梦大厉,恭世子之非罪,浑良夫之无辜, 化豕之报齐侯,结草之酬魏氏,良宵之殂驷带,郑玄之捽,刘 兰之笔不遗,良史攸载,足可以为罪福之鉴戒、善恶之准绳者 也。况积善有余福,积恶有余殃,幽则有鬼神,明则有刑宪, 斯亦劝善惩恶至矣。大道不宰,太上好生,固无责于刍狗,而 示其报应。直以法字像设,有所主张,真文灵科,有所拱卫。 苟或侵侮,必陷罪尤。故历代已来,彰验多矣。成纪李齐之《 道门集验记》十卷,始平苏怀楚《玄门灵验记》十卷,俱行于 世。今访诸耆旧,采之见闻,作《道教灵验记》凡二十卷。庶 广慎微之旨,以匡崇善之阶,直而不文,聊记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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