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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四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4-11-15 00:01

目录

卷九十二仙籍语论要记部一

众真语录


  安妃告曰:冲风繁激,将不能伐君之正性;绝飚勃郁,焉能回己之清淳?尔乃空中自吟,虚心待神,营摄百绝,栖澄至 真。当使忧累靡干于玄宅,哀念莫挠于绛津。

  太上曰:高才英秀,惟酒是<身除>,麦蘖薰心,性情颠倒。破坏十善,兴隆十恶,四达既荒,六通亦塞。

  天尊曰:一切众生,久习颠倒。心想杂乱,随逐诸尘。舍一取一,无暂休止。犹如猿猴,游于林泽,跳踯奔趋,不可禁 止。是诸凡夫,心性亦尔。游五欲林,在六根泽。纵逸腾跃, 不可拘制。

  又曰:人情难制,犹如风中竖幡,飘飘不止。或思作伪,以邀名誉。

  《定志经》云:人既受纳有形,形染六情。六情一染,动之弊秽。惑于所有,昧于所无。因务因缘,以此而发。招引罪 垢,历世弥积。轮回于三界,漂浪而忘反;流转于五道,长沦 而弗悟。婴抱痛毒,不能自知;驰神惶悸,惟罪是履。

  太上曰: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故与时争之者昌,与人争之者凶。是以兵甲而无所陈之,以其不争。 夫不祥者,人之所不争。垢辱者,人之所不欲。能受人所不欲, 则足矣。得人所不争,则宁矣。

  《妙真经》曰:视过其目,明不居;听过其耳,精泄漏;爱过其心,神出去。牵过于利动惕惧。结连党友,以自助者, 此非真也。

  又曰:罪莫大于淫,祸莫大于贪,咎莫大于僣。此三者,祸之车也。小则亡身,大则残家。

  道言:吉凶祸福,窈寞中来。其灾祸也,非富贵者请而可避;其荣盛也,非贫贱者欲而可得。盖修福则善应,为恶则祸 来。

  天尊曰:气不可极,数难可穷。死而复生,幽而复明。天地运转,如车之轮。人之不灭,如影随形。故难终也。

  《妙林经》:天尊曰:夫有为生死,众生漂浪,如虚中云,如空中色,如谷中响,如水中月,如鉴中象,如热中炎,如电 中火,如聋中听,如盲中视,如哑中言,如二头鹤,如三足鸡, 如龟中毛,如兔中角。如是无明,贪著爱见,生死之本,亦复 如是。必竟皆空,不可论说。辟如灯灭,不可寻求。生死本空, 亦复如是。如大猛火,如四毒蛇,不可亲近。生死之法,亦复 如是。

  天尊告圣行真士曰:若复有人,于诸法中生有见心,舍于秽土,求三清乐。舍众生身,求真道相。欲断烦恼而入无为, 求利诸见乃得寂灭。如是等相,我说此人名大邪见。譬如愚人 畏于大地而欲走避,所至之处不离大地。众生亦耳。畏生死身 疾,舍三界有心,厌离所得之身,不离生死。如是众生,未能 见法,求真道相,深实可哀。真道相者,名为不作,无起无灭, 非有非无,非常非断,非大非小,非色非心。能体如此,名为 修习,真道正行。

  又告圣行真士曰:世间众生,无明重暗,真道在身,莫能睹见。譬及愚人,东西驰走,求觅空色,而不能知即色是空。 一切世间,亦复如是。心性驰走,欲求真道,不知身心,即是 真道。又如愚人,但见竹木,而不知火。舍木求火,四散奔走。 一切世间,亦复如是。舍身求道,不知道在身中尔。又如愚人 舍形求影,默声求响,而不知形是影根,声为响本。以是当知 世间邪见,烦恼炽盛,犹荆棘林,如蒺藜园,不可亲近。我今 宣示汝等,令知将来三清,不离烦恼;令知大道不在他方,但 观身心,修习正道,自然解脱。

  天尊告遍通真士曰:一切众生心法如生。云何一切众生心法如生?一切众生,本有生邪?若有生者,生从何有?一切众 生,本无生邪?若无生者,见有生身,汝众今见身有耶?见身 无耶?遍通答言:我等今众见身是无,何以故?前色灭己,后 色生故。天尊曰:心法亦尔。非有非无,念念生灭。前心灭故 不为后因,后心生故不为前果。是故我言,一切众生心法如生。 遍通又问曰:一切众生心法如生,生法见生,生法如心,心可 见耶?天尊答曰:心法可见。欲见心法,还如见生。生无方所, 欲见心法,亦无方所。遍通又问:心法如生,俱无方所,云何 安慰令得安乐?天尊答言:身可安耶?遍通曰:身法念念,不 可安慰。天尊曰:心法亦然,不可安慰。遍通又问:既不可安, 云何向言安慰其心令得乐耶?天尊答曰:为见有身,故令安慰。 既安慰,已知心非有,亦复非无,名得真心,故得安乐。

  《保圣纂要》曰:情者,魂之使;性者,魄之吏。情生于阴,以起造;性生于阳,以治理。阳仁阴贪,故情有利欲,性 有仁和。精多则魂魄强,气少则情性弱。情性为嗜欲乱之,由 素丝染于五色也。

  又曰:人之情性,为利欲之所败,如冰雪之曝日,草木之沾霜,皆不移时而消坏矣。冰雪以不消为体,而盛暑移其真; 草木以不凋为质,而大寒夺其性。人有久视之命,而嗜欲灭其 寿。若能遵引尽理,则长生罔极。

  又曰:神者魂也,降之于天;鬼者魄也,经之于地。是以神能服气,形能食味。气清则神爽,形劳则魄浊。服气者绵绵 而不死,身飞于天;食味者混混而殂,形归于地。理之自然也。

  《仙经》曰:有者因无而生,形者须神而立。故有为无之宫,形乃神之宅。莫不全宅以安主,修身以养神。若气散归空, 游魂为变。火之于烛,烛靡则火不居;水之于堤,堤坏则水不 存。魂劳神散,气竭命终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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