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情中案
卢生
黎士宠《仁恕堂笔记》:永定县有位少妇。在夜间走路时,被强盗劫掠而去。家人见少妇失踪了,便上告官府,帮助寻找。强盗见找得很急,知道隐藏不住,就将她转移到卢日新读书的学校。少妇含愧自尽,官吏就把卢日新的婢女抓去审问。婢女害怕拷打,就诬陷是日新抢劫了那妇人,又把她吊死。日新自幼便能作诗著文,凡遇不公平的事都想申辩清楚。可是,到这会儿,他是有口难辩,有笔难述。恰逢一少年断案,他大笔一挥写道:“女子夜行,皆为约会而往;书生夜遇,难免坐怀不乱。”如此以来,谁也不敢替日新翻案了。日新就这样被投进了监狱,住了将进二十年。后来,有位主管狱讼的司理李公怀疑了这桩案子,他便在城隍庙设置了审判厅,在那儿重新审理此案。他先让人把日新和婢女绑在神座下,不许任何衙役靠近,而他自己则早就隐藏在神帐中,听他们说什么。日新一见婢女就怒骂道:“我与你有什么仇,你置我于死地。”婢女说:“我也是不得已呀!前头我已招认了,今天怎么敢改口!”李公了解到真实情况,终于澄清了事实,卢日新的冤狱得以平反。
先前那少年官吏乘兴批牍之词,致使无辜之人被囚禁二十年,处理案件不能不慎重呀!卢日新晚年出狱科举及第,出仕为教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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