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情中贞(下)
求尽吾心而已
《潮阳县志》:吴氏,是侍御郑文奎的弟弟郑文参的妻子,嫁给文参不几年,文参就命赴黄泉。当时,吴氏才二十五岁,留下一个幼女,没有儿子。文参死后,吴氏滴水不进,只抱着女儿终日垂泪。人们对她说:“您不幸没有男孩,这是上苍不想让郑文参有后代,您干么这样折磨自己,有合适的人家改嫁算了。”吴氏说:“这说的是什么话,忠臣不以国无永远的君主而废弃节操,烈女不因家无后人而抛弃贞节。我所追求的只是对得起我的良心,现在我生是郑家妇,死是郑家鬼,没有什么可以疑虑的,要是一定有儿子才守贞节,这不是我所知道的。“大家看她志向坚定,也就不再多说。于是,她便过继了一位侄子抚养,作为文参的继承人。她孝养公婆,与妯娌和睦相处,抱节守义,三十余年如一日,卒年五十七岁。君子评论她无愧于妇道。
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