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情中贞(上)
生身何罪与君相遇
《北史·列女传》:泾州贞女兒氏,许配给彭老生为妻,订婚财礼都已交纳完毕,但还没举行婚礼。兒氏非常懂得妇德,因而娴淑孝顺,也极守贞操,她家中贫困,她便自己舂米打水,耕种纺织来养活父母。那彭老生本是一个无赖,见兒氏已同自己订了亲,便去兒家逼迫兒氏同自己胡摘。兒氏拒绝了。他的无理要求,谴责他说:“我和你虽然订了婚,但还没有正式完婚,怎么能不禀报父母,就擅自来凌辱我?你如果一定要对我做出无礼的举动,我就只有死给你看。”不管彭老生怎样纠缠,兒氏就是不同意。彭老生见目的没有达到,便恼羞成怒,拿刀刺杀兒氏。兒氏弥留之际对老生说:“我这辈子有什么罪,让我与你相遇,我所以执节自固,难道是另有所图?我只是想把我清白的身子奉献给你,没想到现在反倒被你杀了。假如我的灵魂有知,一定不会宽恕你。”说完,就气绝身亡。彭老生见兒氏已死,便把他家所送的订婚衣物、首饰等收拾收拾拿到了他叔叔家,并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叔叔。他叔叔一听,大惊失色,随之把他臭骂了一顿,说:“这是你的媳妇,你为什么要杀她?天理难容你这畜生!”于是把他绑送到官府。太和七年,有关方面将他判处死刑。皇帝下诏说:“彭老生没有仁德,侵凌贞淑女子。手段残暴,罪不可赦。兒氏守礼履节,身死志节不改,虽然身居草屋,行为合于古来风范,应该赐予她美好的名称,以彰显风操。”于是,在她的墓碑上刻有“旌善”字样,号为贞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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