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情中烈(下)
生死同科
《常熟县志》:某人,不知他姓氏为何,他的妻子出身贵族,也失其姓名。两人自幼都饱读经书,精通文墨。元朝末年,天下大乱,某人的父母及妻子都被乱军抓获,某人听说后,用自己的身子把父母赎了回来。乱军想霸占某人的妻子,便先杀掉了某人。妻子见丈夫被杀,便骗乱军说:“你们把我的丈夫先烧掉,我才跟你们。”乱军刚放火,妻子就用一个钉子在墙壁上划了一行字,她写道:
吾夫吾夫,乃遭无辜。
感君大孝,以全舅姑。
吾为之妻,其心如何?
乘此烈焰,生死同科。
写完,便投身火中。乱军急忙去抓她,已经来不及了,身体全烧焦了。乱军气急败坏,用刀在她的身上扎了十几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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