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情中义
碎罢婚书
《海盐县志》:李云卿,是明代武官的长子;查氏,家中素受皇封,享受卿丈夫的俸禄,两家结为婚姻。后来,朝代改换,李云卿家衰败。查氏的父亲很后悔,便想解除婚约。他把李云卿骗到家,勒令他写休婚书。云卿无奈,只好听从他的安排。
云卿离开查府后,查翁把他写的休婚书拿给夫人看,正打开读时,查氏在后面看见了,一把抢了过来,将它撕得粉碎。然后对父亲说:“缔结婚约时,是您作的主,怎么能因盛衰来改变婚姻呢?如果您一定要这样,我只有一死以谢李云卿!”父亲大怒,斥责道:“我为你的一生考虑,你却违抗我,我没你这个女儿。”于是,把她驱逐出家门。查氏哭着离开了家,来到李家。过了几天,母亲舍不得女儿,派婢女给她送去鱼肉。查氏不收,对婢女说:“既然决定作穷人家的媳妇,就当不怕吃苦,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!”于是,每天纺织刺绣挣钱来维持生活,毫无怨言。不久,查氏患病死去,云卿感念她的情义,终身不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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