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情中案
移妻同宿狱中
《后汉书·吴祐传》:吴祐以光禄四行(即四科。汉武帝元狩六年,以四科举士,一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;二学通行修,经中博士;三明达法令,足以决疑;四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。)的资格升为胶东相。他为政仁慈,能以身作则。如果有人来打官司,他总是先关上门来自责,然后再升堂断案,给他们讲道理,开导劝谕他们。有时,还亲自到村子里去调解纠纷。由此以来,使那闹矛盾的人醒悟过来,彼此又相与为安。
毋丘长是安丘的男子汉,一天,他和母亲到集市去,途中,遇到一位醉客,那醉客趁着酒劲侮辱了毋丘长的母亲,毋丘长大怒,杀了那醉客,便逃跑了。后来,安丘狱吏跟踪他到了胶东,在胶东把他抓获了。吴祐对他说:“你母亲被人侮辱,这的确是让你感到可耻的事,但孝子愤怒时,必须要考虑到灾难,当他要行动时,也不要连累亲人。现在你背弃父母,逞一时之怒,白日里杀人,如果赦免你,义理不容;如果杀了你,我又于心不忍,你说我该怎么办?”毋丘长用刑具把自己铐上,对吴祐说:“我触犯了国家的法律,您虽然同情可怜我,也没办法施恩。”吴祐又问毋丘长:“你有妻子吗?”毋丘长说:“有妻子,但还没有孩子。”吴祐便派人到安丘把毋丘长的妻子捉到胶东。毋丘长的妻子押到后,吴祐让人给她除去刑具,叫她跟丈夫一起住在狱中,不久,她便怀孕了。待到冬末要处死毋丘长时,他哭着对母亲说:“我辜负了母亲,应该死去,但怎样报答吴相呢?”说着,咬断手指,口含鲜血说道:“我的妻子要是生了儿子,取名为吴生。”说罢,吞下指头发誓,并让妻子嘱咐儿子报效吴相。随后,上吊自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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