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情中义
天鉴女心
《仙居县志》:林氏,是郡丞林应麒的女儿。临海县的钱偔听说她贤惠能干,便托媒人为儿子钱灼求婚。订婚后不久,钱灼竟患了肌肉萎缩症,四肢也不能动。钱偔怕误了林氏的前程,写信给林家,让应麒为女儿另择人家。应麒不忍心这样做,拖延了十几年。此时,林女已二十四岁了,而钱灼的病却不见好转。不久,钱偔调到襄阳作别驾;应麒贬为泰安判官。钱偔又给应麒写来一封信,催他让女儿改嫁。应麒把钱偔的信拿给他的儿子元挺看,让他告诉姐姐寻个好人家改嫁。林氏责备弟弟说:“你读了多年的书,怎么这么不懂道理?他订婚前没病,订婚后患病,这是我的命不好。”于是便躺在床上,七天七夜滴水不进,想绝食而死。有人劝她说:“你也没跟他结婚,再另嫁有什么不可?”林氏说:“人最可贵的是心,心既已相许,身又别属他人,自己想想能不惭愧吗?我一定要嫁给钱家;如果再逼我改嫁,我只有死了。”家人知道她决心已定,便为她置办嫁妆,让她出嫁。林氏见家人妥协了,才开始吃饭。岂料,钱灼的病忽然痊愈了。于是,挑选了黄道吉日成婚。举行婚礼那天,钱灼束好衣带出来会见客人,面色泽润,比一般人还好许多倍。人们都说:“这是林氏的真情感动了上帝,才降福给他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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